法制網天津1月21日電 記者王鬥鬥 天津檢察機關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老虎”、“蒼蠅”一起打,2013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272件397人,大要案率88.9%。其中局處級國家工作人員19人,行政執法和司法工作人員15人。這是記者今天從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獲悉的數據。
  數據還顯示:天津檢察機關充分運用司法手段加大追贓追逃力度,2013年全年共為國家輓回經濟損失4.7億元。嚴肅查處濫用司法權、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權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案件,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59件7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39件。落實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調查等機制,立案偵查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9件9人。
  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天津檢察機關註重保障人權,重點監督糾正刑訊逼供、濫用強制措施、量刑畸輕畸重等問題。完善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制度,嚴格排除非法證據,重視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對偵查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318件次。加強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全面審查,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和違法情況分別提出抗訴62件、糾正意見34件次。
  同時,轉變“重刑輕民”觀念,綜合運用多種手段,重點監督虛假訴訟、違法調解和其他顯失公正、嚴重損害公共利益和當事人、案外人合法權益的裁判。受理審查民事行政申訴案件1176件,依法提出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70件,法院已改變原裁判49件。  (原標題:去年近400人涉職務犯罪被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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