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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行幹警將生活費2500元交給被執行人
  □記者 章衡
  通訊員 王建華 馮文/文圖
  東方今報商丘訊 3月21日,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專程到被執行人劉高華家中,給被執行人送來生活費2500元,用行動體現人文執行。
  2010年5月,在商丘市某職業技術學校任教的劉高華,為其愛人的朋友胡某擔保,在某商業銀行貸款10萬元,期限為1年,合同約定如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貸款,則由擔保人負責償還。貸款期限到後,胡某沒能償還貸款,銀行訴至法院,要求胡某償還貸款,2名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經法院審理判決胡某償還銀行貸款及利息12萬元,2名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案例進入強制執行後,因胡某長期外出未能還款,銀行依法申請對2名擔保人進行強制執行。
  作為擔保人之一的劉高華,雖然礙於丈夫的情況在擔保合同上簽了字,但要一下償還10餘萬元貸款確實不易。為此,執行幹警依法用劉高華在職業技術學校的工資按月進行償還。為了保障被執行人的正常生活,經研究決定在查扣劉高華工資的同時,留出一部分給被執行人作為生活費用。
  為此,執行幹警多次與劉高華取得聯繫,通知其到法院領取生活費。但劉高華因孩子尚小,天氣寒冷等原因,無法到法院領取生活費。3月21日,執行幹警專門驅車來到劉高華家中送生活費。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鄭國鋒】【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擔保人被強制還款 法官親送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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